1月27日的潁州晚報刊發了《<阜陽市城市容貌標準>解讀》,只看標題,就心頭一喜,看過全文之后,更覺得有話要說。 管理分為“粗放型”和“精細型”,大到國家管理、城市管理,小到一個小組管理、一個團隊管理,無不如此。 “粗放型管理模式”是一種感性管理。其特點是“頭疼醫頭,腳疼醫腳”,是一種典型的“救火式管理”,哪里出現了“火情”,就往哪里撲救,沒有出現“火情”時,就放手不管。管的時候,也沒有標準,如何管,全由管理當事人來決定,他說好就是好,他說壞就是壞。 過去,我們接受的管理大多屬于“粗放型管理模式”。上級下來一個文件,限期完成某項工作。在其過程中,不斷接受上級派來的督查組的督查。第一撥督查組肯定了工作做得不錯,要求繼續努力。但第二撥督查組來了,卻可能把第一撥已有的結論給否了,不得不重新再來。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就是因為下文件時,只是一些粗線條的抽象的文字表述,沒有工作標準。如何才算完成任務,每個人心中的標準都不一樣——每個工作人心中的標準不一樣,每個督查人心中的標準也不一樣。 “粗放型管理模式”下,最痛苦的是干工作的人。首先困惑在于如何去干,該把工作做到什么程度為好,心里難以有“譜”;次之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完成工作,能否達到檢查人的滿意?費盡心力去干了,結果不符合檢查人的標準,心力就白花了。 現在好了,《標準》來了,“粗放型管理模式”下工作人的困惑等都消除了。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都在《標準》里,按照“標準”執行就行了。 《標準》代表的就是“精細型管理模式”。“精細型管理模式”首先體現在系統性上,它能夠把一件工作的外延(邊沿)給界定清楚;然后體現在精微性上,它能夠把一件工作的每一個細節都給考慮到位;最后表現在標準性上,它能夠把工作干到什么程度才算完成給說清楚。 社會在進步,人民群眾對管理者的要求也在不斷提升。對城市的管理,從“粗放型”走向“精細型”是大勢所趨,也是城市居民的迫切要求。新修訂的《阜陽市城市容貌標準》出臺,讓我們看到了阜陽市城市管理的進步。我們有理由相信,阜陽未來的發展會更加美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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