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減”政策出臺后,出現了一些培訓機構消費糾紛,主要是“退費難”問題。剛剛出臺的《安徽省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實施方案》明確,通過第三方托管、風 險儲備金等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風險管控,加強對培訓領域貸款的監管,嚴防“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 日前,記者獲悉,從8月至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接到涉及校外培訓機構方面的投訴近300件,95%以上為退費難問題引起的投訴。 遇到此類問題該怎么辦?如何保障家長和學生的合法權益?記者進行探訪。 A、糾紛 接到的投訴95%以上為“退費難”涉及長頸鹿美語、全勝巨人等 按照“雙減”政策,“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政策實施后,一些培訓機構改變教學時間、轉變教學模式,甚至退出市場,由此也引發了一些消費糾紛。 2020年11月1日,阜城消費者丁女士在潁州區一家校外培訓機構給孩子報班,并預交了費用。結果,因商家更換教學位置、更換教師,丁女士想給孩子退學,并要求退還剩余4個月7200元的費用,未果。今年9月6日,她投訴到市場監督管理局,后經潁州區市場監管局12315舉報投訴中心調解,商家同意退款。 無獨有偶,阜城消費者姚女士,去年10月份在一家校外培訓機構給孩子報名,并預交了2200元。后來,孩子不學了,她便向商家提出退費,卻一直拖延未退,遂投訴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后經潁州區市場監管局12315舉報投訴中心調解,商家退款。 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雙減”政策實施后,從8月至今,市12315投訴舉報中心接到涉及校外培訓機構方面的投訴近300件,相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這些投訴95%以上均為退費難問題引起的投訴,涉及長頸鹿美語、全勝巨人、優勝、樸勝等多家培訓教育機構。我市教育部門也多次接到關于校外培訓機構“退費難”“跑路”等方面的舉報、投訴。這些投訴,一部分得到解決,還有一些仍在處理之中。 為此,教育部門也作出提醒,家長一旦遇到“退費難”、“跑路”等糾紛,可第一時間撥打教育、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的舉報電話維權。 關于校外培訓機構,有問題可撥打教育部門的這些電話投訴 B、措施 將定期開展專項清理整治,規范培訓服務行為 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目前我市有各類校外培訓機構800多家。“雙減”政策實施后,針對教育培訓機構的相關問題,教育部門也在積極采取相關措施。 目前我市各個縣市區教育局紛紛開展校外培訓機構檢查、治理工作,下一步,將對培訓機構進行分級、網格化管理,并將通過“雙隨機”、群眾舉報等多種途徑,對轄區內校外培訓開展督查督辦。 今后,我市將定期開展專項清理整治,完善“黑白名單”制度。落實校外培訓機構“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虛假宣傳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的專項整治,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行業壟斷行為。 鏈接 報校外培訓,記住“四要”“四不要” 對確有校外培訓需求的家長,為避免出現“退費難”等問題的出現,市教育局建議報名校外培訓時注意“四要”和“四不要”。 “四要”: 要選擇正規機構,提前查看培訓機構的資質信息,選擇“證照齊全”的培訓機構(指有《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要管控培訓時間;要主動簽訂合同,主動與培訓機構簽訂由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仔細閱讀培訓內容、收費退費等條款;要妥善保管單據,付款后切記索要正規發票或收據,并妥善保管。 “四不要”: 不要一次性繳納大額預收費用,提前了解培訓機構的收費項目、標準及退費辦法等,不要一次性繳納超過60課時的費用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不要選擇師資不合格的培訓機構,要提前了解培訓機構的教師信息,選擇具有相應教師資格的學科類培訓教師,選擇具有相應從業資格的非學科類培訓教師,不安排孩子參加在職教師進行的校外培訓;不要選擇安全無保障的培訓機構。要提前查看培訓機構的辦學場所,選擇場地寬敞、房屋結構安全、安全設施齊全、消防通道暢通等有安全保障的培訓機構;不要參加在境外的外籍人員組織的培訓。 相關 “退費難”“卷錢跑路”? 6部門發文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 近日,為貫徹落實“雙減”政策,教育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中國銀保監會印發通知,就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作出進一步部署,嚴防妥處“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堅決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通知指出,要堅持校外培訓公益屬性、落實培訓收費管理政策,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培訓要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預收費全部進入本機構培訓收費專用賬戶。 通知強調,要全面實施預收費監管。各地可結合實際,采取銀行托管、風險保證金的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監管。實行預收費銀行托管的,校外培訓機構要與符合條件的銀行簽訂托管協議并報教育等主管部門備案;開立預收費資金托管專用賬戶,做到全部預收費“應托管、盡托管”。 通知要求,各地要盡快組織并完成對本省(區、市)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情況、是否存在“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開展集中排查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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