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過基層司法工作人員的努力,潁東區冉廟鄉一起糾紛案圓滿解決,當事人終于拿到了拖欠11年的購房款。 2008年,潁東區冉廟鄉蘭堂村沿著主干道規劃集中村居,工程被市里的一家建筑公司總包下來,村民老蘭承包了其中十幾棟新居的建設。 到了2010年,新房基本建成,村民踴躍購買。蘭大爺也要購房,老蘭按照內部優惠價,收了6.5萬元房款就把鑰匙交給了他,還剩下2.5萬元余款沒支付。 2012年,蘭大爺因病去世,當時對方家庭困難,老蘭也沒去討要欠款。到了2020年,老蘭聽說蘭大爺的兒子收到一筆賠償款,就去討要欠款。可蘭大爺的兒子卻不承認尚欠房款,稱蘭大爺生前并沒有跟他說起過這事。 欠款的事說不清了,老蘭只能找到冉廟司法所求助。 欠款是否屬實,證據是關鍵,司法所所長賀華偉了解情況后,多次調查取證,還原真相。面對房款支付憑據及證人證言,蘭大爺兒子認可了欠款的事實。 最終,在司法所工作人員的努力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蘭大爺兒子支付老蘭購房欠款2.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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