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焦某等38名農民工終于等來了終審判決書,法院判決包工頭張某支付工資共計173595元,某建筑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他們拿到判決書后,第一時間向檢察機關表達了感謝。 2021年4月,因包工頭拖欠工資,焦某等38名農民工向界首市檢察院申請民事支持起訴。由于涉案人員多、案情復雜,阜陽市檢察院結合案情,及時指派業務骨干現場指導證據收集、法律關系分析等。 經查,2017年某建筑公司承建界首市某房產項目,之后該建筑公司將其中1棟、16棟樓的抹灰等土建工程分包給陳某,陳某又將部分工程轉包給張某。2018年2月至9月期間,焦某等38名農民工在張某的瓦工組施工。2018年12月份,張某經結算分別向38名農民工出具工資欠條,合計拖欠工資173595元。但出具欠條后,張某并未按照約定支付所欠工資,38名農民工走上了討薪路。 在進一步調查取證后,界首市檢察院以張某、某建筑公司等被告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為由向法院出具支持起訴意見書、出庭發表支持起訴意見。 一審法院對此案進行審理后,采納了支持起訴意見,法院判決包工頭張某支付38名農民工工資共計173595元,某建筑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但部分被告不服,提起上訴。 在二審審理階段,市檢察院指派業務骨干提早分析焦點,并出庭發表支持起訴意見。 近日,市中院作出終審判決,采納了支持起訴意見,維持原審判決。 此外,檢察機關在辦案中了解到,焦某生活困難,界首市檢察院又及時對其進行司法救助,發放救助金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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