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界首法院執行法官傾力調解,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成功執結。 魏某開辦的小吃店與王某開辦的鮮果銷售店毗鄰。2月2日,魏某因其廚房熱水壺電源線路故障引燃可燃物發生火災,火災蔓延將王某租賃的房屋以及室內電器、各種水果等燒毀。王某被迫停業。王某遭受的損失,魏某卻不予賠償,引發訴訟。 法院經開庭審理,判令魏某賠償王某各項經濟損失7.5萬元。判決生效后,魏某未履行,王某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魏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敦促其盡快履行義務。同時,通知雙方進行調解,對魏某釋法明理。經過批評教育,他愿意履行義務。 25日,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魏某一次性將案款交到法院執行局,法官及時將案款交付王某,該案圓滿執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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