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傍晚,市民王女士帶著兒子晨晨(化名)來到潁東公安分局潁河東路派出所,請民警幫忙教育孩子。 原來,晨晨今年7歲,上一年級,比較頑皮,時常和其他同學發生小摩擦。就在當天,他還“搶”了其他同學的東西。放學后,老師把事情告訴了王女士。可是,無論王女士怎么教育,晨晨就是不承認自己的錯誤。無奈之下,王女士把晨晨帶到了派出所,請求民警幫忙。 “來,告訴阿姨發生了什么事情?”女民警耐心和晨晨交流,慢慢地,晨晨和民警交流起來。“阿姨相信你是一個好孩子,但今天警察阿姨要批評你,總是搶小朋友的東西是不對的行為,希望你明天去學校跟她道歉!”在民警的教育下,晨晨最終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向民警保證不會再犯。 11月8日上午,潁河東路派出所民警與王女士聯系后,得知晨晨當天在家表現很好,并已向同學道了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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