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潁上縣城發(fā)生一件“奇怪事”:一輛奔馳車被另一輛大眾車套牌,而兩輛車是同一個車主,也就是說,是車主自己套自己的車牌。 當天,民警巡邏時發(fā)現,一小區(qū)停車位上并排停著的兩輛車,一輛大眾汽車與一輛奔馳汽車的車牌號完全一致。民警立即核查該車輛,發(fā)現兩輛車屬于同一人孫某所有。隨后,民警聯系到孫某。 經了解,孫某購買大眾汽車后,辦理了機動車相關手續(xù)和機動車號牌。之后,孫某為圖車牌號“吉利”,設法套用了其另一輛奔馳汽車的號牌。孫某收到大眾車的真實號牌后并沒有安裝,而是放在后備箱里。 目前,孫某已被警方處以罰款4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車輛、收繳牌照的處罰。 警方提醒,車牌就好比車輛的身份證,一車一牌,必須按照規(guī)定正確規(guī)范懸掛。套用機動車號牌、未懸掛機動車號牌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對自己和他人都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嚴禁以任何理由不按規(guī)定懸掛機動車號牌或故意遮擋、污損、套用號牌。廣大駕駛人應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使用機動車號牌,安全駕駛,文明出行。 |

歡迎關注阜陽新聞網微信公眾號 : fynewsnet
全城最新資訊,盡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