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姐姐,我的工資已經拿到了,今后我要多學習法律知識,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近日,小亮給潁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發來信息表示感謝。 事情還要從一起欠薪案件說起。16歲的小亮體諒到父母工作的辛苦,萌生了利用暑假打工的想法。于是,他應聘到阜城一家健身會所工作。干了一段時間后,小亮提出了離職,沒想到,他遇到了煩“薪”事——該健身會所以各種理由拖欠其部分工資不發。無奈之下,小亮找到了潁東區總工會,在工作人員的幫助下,來到潁東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求助。 為切實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檢察機關啟動了民事支持起訴程序。檢察官經過調查取證發現,雖然小亮沒有與用工單位簽訂書面用工合同,但其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考勤登記表、工資發放記錄等證據,能夠證明其與用工單位間形成事實上的勞務關系。 檢察官向用人單位解釋,《勞動法》規定,年滿16周歲就可以參加工作,其合法權益受保護。經多次與用工單位負責人溝通,對方最終同意支付小亮被拖欠的工資1400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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