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必須“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推動人民當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更加完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達到更高水平”。深刻把握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與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內在邏輯,對于實現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具有極其重要意義。 中國式現代化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現代化 中國式現代化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當家作主、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是一項宏偉而復雜的系統工程,人民群眾是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擔當者,是建設成就的獲得者,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就是回應中國式現代化為了誰、依靠誰的時代課題。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屬性,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全過程人民民主能為現代化建設提供穩定的社會基礎、良好的經濟環境、高效的治理機制和人民的主體力量,有力推動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不斷取得新成就。 全過程人民民主強調人民在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各個環節的全方位參與,保障了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激發了人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進一步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凝聚起強大的智慧和力量。 中國式現代化是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全面建設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民主選舉、民主協商鞏固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地位,發揮了主人翁的作用。民主決策能夠使政策更加符合人民的需求和利益,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和公平分配。民主管理能夠推動社會治理的創新和完善,增強社會的和諧穩定。民主參與能夠豐富文化的多樣性和創造力,促進文化的繁榮發展。民主監督保障了經濟社會低碳和綠色發展,促進了美麗中國建設。 中國式現代化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發展依靠全體人民,成果也屬于全體人民。全過程人民民主能夠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凝聚共識,匯聚民力,促進高質量發展,實現共同富裕。總之,中國式現代化就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現代化。 實現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要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繼續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為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奠定堅實基礎。”實現這一目標,必須動員人民群眾廣泛參與和支持,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辯證關系。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就是為實現這一目標提供動力之源和制度之基。 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是我們發展的目的,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在于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新時代,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人民對民主權利的需求更加多樣化和精細化。全過程人民民主涵蓋了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各個環節,能讓人民在政治生活的各個方面充分表達意愿,參與管理,保障其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激發人們的創新熱情,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和諧穩定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創新發展的前提條件。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有助于推動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深化改革必然涉及人們利益的調整,引起新的矛盾和問題。而民主機制能夠確保各方利益得到充分表達和平衡。通過廣泛的民主協商和民主決策,能夠制定出更加公正合理的政策,減少社會矛盾和沖突,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人民群眾是改革的主體和力量源泉。全過程人民民主能夠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強大的動力和支持,只有充分發揚民主,激發人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才能匯聚起全社會的智慧和力量,推動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能夠凝聚共識實現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匯聚力量推進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要堅定不移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鮮明特征和獨特優勢,我們的全過程人民民主特色在于“全過程”,即人民全過程、全鏈條、全領域、全覆蓋參與運作,保障真實有效地當家作主。它是中國共產黨關于民主政治的實踐創新,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強大動力和制度保障。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和完善我國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豐富各層級民主形式,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現實體現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各方面。”圍繞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要切實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切實完善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保障。進一步健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形成全面、系統、有效的制度體系,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堅實的制度基礎,確保各項制度能夠充分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 其次,切實提高公民的民主參與意識和民主協商能力。通過教育、宣傳等多種方式,培養公民的民主素養,使公民了解民主的內涵、價值和實踐方式。拓寬公民參與民主的渠道,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搭建多樣化的民主參與平臺。發展協商民主,健全協商民主機制,增強民主協商能力,讓更多的公民特別是年輕人能夠自愿參與到民主決策和管理中來。 再次,切實加強基層治理中的民主實踐。基層是民主政治的重要陣地,要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作用,讓群眾在基層事務中充分表達意見、參與決策和監督執行。推動基層協商民主廣泛開展,解決群眾身邊的“急難愁盼”問題,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最后,切實加強法治中國建設。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完善民主相關的法律法規,確保民主活動在法治軌道上運行。依法打擊破壞民主秩序的行為,維護民主制度的權威性和穩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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