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昨日從市城鄉建設局獲悉,由于一季度超額用水,我市將對阜城31家單位加收超計劃用水費用。 用水定額(計劃)指標以確保各單位生產、經營、生活合理用水需求為原則進行編制,主要依據定額法、統計法等標準進行核定。 根據《阜陽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阜陽市城市公共供水定額(計劃)用水管理實施細則》《阜城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計劃)累進加價制度》規定,超計劃用水50%以下(不含50%),超過部分按標準水價的一倍收費;超計劃用水50%以上,超過部分按標準水價的3倍收費;連續6個月超計劃用水50%以上,超過部分按標準水價的5倍收費,并可采取限制供水措施。 記者了解到,今年一季度,阜城有31家單位超計劃用水,超計劃最少的單位超70立方米,最多的超800立方米。加收的水費從90多元到1000多元不等。 我市要求,各超計劃用水單位應在8月31日之前,向供水企業足額繳納超計劃累進加價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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