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案件“終本清倉”工作部署,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勝訴權益,今年以來,阜南縣人民法院借鑒“麗水模式”,建立“終本清倉”府院府檢聯動機制,對“終本案件”進行集中執行,積極查人找物,依法有序化解執行“歷史包袱”,讓更多“紙上權益”變成“真金白銀”。 終本案件是指法院由于被執行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裁定終止本次執行程序的執行案件。 阜南縣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執行局局長張躍東介紹,“終本”并不意味著案件的結束,只要找到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法院就會執行到底。 “今年以來,我們對在庫‘終本案件’進行再排查、再梳理,梳理出一批涉民生、小標的‘終本案件’,并建立清單,分類型、分批次推進‘終本清倉’。”阜南縣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王明豪說,法院以“法官+片區+網格”多元解紛模式為基礎,借助網格員在查人找物、線索提供、財產調查等方面優勢,運用各類執行手段,如上門走訪、司法拘傳、發布懸賞公告、扣押車輛、司法拘留等措施,倒逼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 此外,阜南縣人民法院還成立了“終本案件”管理團隊,建立“終本案件”管理庫和按期梳理機制,對重新發現財產的案件及時恢復執行,對重新發現被執行人下落的案件,依法予以查找控制;對財產不能處置或處置緩慢的案件,主動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協調,適當引入以物抵債程序,加快財產變現,堅決杜絕“一終不管,循環終本”現象發生,讓“終本案件”真正動起來,逐步推動“終本案件”實質性化解,用實實在在的執行成果有效回應人民群眾的期待。 “我們梳理出2015年以來罰金、沒收財產、訴訟費、責令退賠、追繳違法所得等‘終本案件’22530件,執行完畢3634件,讓躺在‘終本庫’里的‘沉睡’案件‘醒’過來。”張躍東表示,將有序地推進工作,確保如期完成“終本清倉”任務,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個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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