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工作、提升立法質量,促進地方性法規有效實施,市人大常委會今年首次啟動對地方性法規的立法后評估工作。其中,《阜陽市地下水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作為評估對象,目前已完成全面評估并提出適時修改建議,以推動《條例》更好適應新形勢下地下水保護與管理要求。 全面評估首部地方性法規 自2015年在全省首批獲準行使地方立法權以來,我市已制定出臺地方性法規16部、修改2部。2016年10月,我市首部實體性地方性法規《阜陽市地下水保護條例》正式頒布實施。《條例》融合國家、省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政策要求,針對我市地下水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一系列強化保護的具體措施。施行8年來,市政府及各級相關部門認真落實《條例》規定,在地下水依法保護和水資源優化配置等方面取得階段性成果。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提速,我市地下水保護與發展的矛盾日益凸顯,水資源承載壓力持續增大。同時,《安徽省地下水管理條例》等上位法陸續出臺或修訂,《條例》與上位法存在銜接不足問題。為科學評估《條例》立法質量、實施措施及效果,市人大常委會今年初組織開展立法后評估,為修改完善提供依據。 今年3月,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牽頭成立評估小組,委托第三方機構阜陽師范大學開展專業評估。評估團隊遵循客觀公正、科學規范、公眾參與、注重實效原則,通過文獻研究、實地調研、問卷調查、案例分析、專家咨詢等方式,匯總收集近7萬字資料、數據及意見,從合法性、合理性、適應性、可操作性、效益性、規范性等方面,全面分析《條例》的立法質量和實施成效。 《條例》實施效果顯著 評估報告顯示,《條例》制定嚴格遵循立法權限和程序,立法技術規范,相關規定科學合理、措施手段適當,制度設計與程序安排貼合我市實際,實施以來成效顯著,實現法律、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統一。 具體來看,市水利局等部門嚴格落實《條例》要求,在水資源配置、地下水水量水位“雙控”、供水結構優化和再生水利用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我市先后編制《阜陽市水資源綜合規劃(修編)》《阜陽市地下水保護利用規劃》等規劃,推進引江濟淮、淮河臨淮崗水資源綜合利用等重大水資源配置工程建設;積極建設地表水廠及配套管網,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全市規劃布局地表水廠15處、總供水規模271.3萬立方米/天,阜城三區、阜南縣、潁上縣已于2023年底前完成水源替換并通水,臨泉縣、太和縣、界首市也將于今年底前完成水源替換;通過實施“雙控”制度(控制取用水總量和水位),2016年以來累計封存深層取水井873眼、壓減地下水1.41億立方米,2021年至2024年超采區地下水位連續三年“止降回升”,深層地下水水位累計抬升6.47米、淺層抬升3.80米,隨著群眾喝上引調水工程陸續建成,地下水超采問題將得到根本解決。 適時啟動《條例》修改工作 盡管《條例》在地下水保護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評估報告指出,隨著上位法更新及我市供水結構、經濟社會形勢變化,部分內容已顯現滯后性。報告建議,在《安徽省地下水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后適時啟動《條例》修改工作,重點銜接上位法中新規定的“地下水資源費改稅”等內容,確保條款一致;同時結合新形勢下地下水資源管理要求,完善配套實施機制,并關注新技術發展下的立法需求、新型污染物納入污染防治范圍、填補新型違法行為監管空白等方面,進一步提升《條例》的科學性和適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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