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5日,市政府新聞辦舉辦《阜陽市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介紹《規定》的制定背景、過程和主要內容,并就《規定》如何破解基層消防安全治理難題等答記者問。 《規定》共22條,在管理體制、火災預防、火災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等方面作出規定,助力解決我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明確部門及相關主體消防安全責任、強化消防安全基礎設施建設。《規定》將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近年來,我市嚴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排查合用場所3.20萬余家,發現隱患2.22萬余條,督促整改隱患1.59萬余條;累計清理飛線充電7100余次,勸導搬離違規停放充電的電動自行車19937輛。同時,注重基層消防安全基礎設施建設。目前,全市建成145個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配備專(兼)職消防員701名、消防車234輛。 針對大家關心的基層消防安全治理問題,發布會詳細講解了《規定》有關內容:一是明確了鄉鎮(街道)和村(居)民委員會的消防工作職責,將近年來我市行之有效的基層消防安全監管模式固定下來,為基層消防安全組織建設提供法治保障;二是明確了合用場所技術標準,載明了建筑物和場所內禁止住宿的情形,以及生產、儲存、經營場所確需留人值守并住宿的,應當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落實防范措施;三是明晰了電動車日常停放和充電的管理、查處分工,明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管理區域內電動車日常停放和充電管理,對違規停放或者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充電的行為予以勸阻,勸阻無效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函告有關部門協助處理。 下一步,相關部門將印發專項宣貫方案,進一步強化消防法律規定的宣傳教育引導;規范執法監管工作,組織開展專題培訓,細化執法流程和操作規范,簡化辦理環節、縮短辦理時間;加強各方協同治理,組織各級消防救援機構與鄉鎮(街道)開展執法檢查,強化與公安、城鄉建設、市場監管、應急等部門的聯動配合,依法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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