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身如今成了不少人的生活習慣,但辦卡后商家跑路、私教被隨意更換、場館安全問題引發意外等糾紛時有發生。遇到這些情況該如何維權?結合外地幾個典型案例,安徽志豪律師事務所律師高文俠為您詳細解答。 健身房突然關停,會員卡能退嗎? 案例: 2023年7月,張某花2000元在某健身公司辦了50次卡,商家額外贈送10次,約定“不退不換”,有效期1年。但僅1個月后,健身房就停止服務,張某只消費了12次,剩余48次未使用,遂起訴要求退還1600元。 法院判決支持了張某的訴求,認為2000元對應的是60次服務(含贈送的10次),商家違約關停,應按剩余次數折算退款。 說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經營者以預收款提供商品或服務,未按約定履行的,需按消費者要求退回預付款,并承擔利息等合理費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也明確,因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本案中健身房關停屬違約,消費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金額按未消費余額計算。此外,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健身等領域的預付卡糾紛作出詳細規定,讓維權更有依據。 私教被換、課程“被轉讓”,能解除合同嗎? 案例: 甲在健身房充值13萬余元,購買私教課程并指定教練乙。但乙離職后,健身房未經甲同意就更換教練,還將他人轉讓的課程混入其套餐,甲起訴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法院判決解除合同,健身房需退還甲剩余費用共計11萬余元。 說法: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若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私教服務具有較強人身屬性,消費者選擇私教多基于對其專業能力、教學風格的信任,且私教會根據學員情況定制方案。健身房未經同意更換私教,可能影響服務質量和合同目的實現,消費者可據此主張解除合同,法院通常會判決退還剩余款項。 場館濕滑致摔傷,責任誰來擔? 案例: 樊某在游泳館衛生間臺階滑倒受傷,構成十級傷殘,遂起訴要求場館賠償。法院查明,場館未及時清理濕滑地面,也未設置防滑墊或警示標識,但樊某自身也未盡到注意義務,最終判決雙方各擔50%責任。 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規定,賓館、體育場館等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承擔侵權責任。 若游泳館存在地面濕滑未及時清理、未設防滑墊或警示標識等情況,法院會認定其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需承擔相應責任。但消費者自身因疏忽大意受傷的,也需自行承擔部分責任。 健身時權益受損,記住這三步高效維權: 1.保留證據:合同、付款憑證、消費記錄、溝通截圖等均需留存;2.協商優先:先與商家溝通,協商不成可向消協或市場監管部門投訴;3.訴訟途徑:協商無果可向法院起訴,管轄法院為商家所在地或健身場館所在地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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