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丈夫脾氣暴躁,前兩天吵架時,他推搡我,導致我摔倒手臂淤青了一塊。我心里很糾結,一方面覺得這點傷不算嚴重,還沒到要離婚的地步,但另一方面,我真的不想再這樣默默忍受了,也害怕以后他會變本加厲。請問,我這種情況報警有用嗎? 解答:遭遇家庭暴力請務必及時報警。家庭暴力不是“家務事”,即便傷情未達輕傷,公安機關也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對加害人出具告誡書,或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您無需因傷情較輕而妥協,同時可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通過法律手段禁止對方接觸、騷擾您,切實保障自身安全。請務必妥善留存報警記錄、傷情照片、醫院病歷等關鍵證據,主動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據《福建法治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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