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女士:我前陣子在阜陽一家樓盤看了一套房子,簽訂了商品房認購書后交了1萬元定金,但第二天就后悔了。當時,我找到售樓部,希望能退還定金,銷售人員口頭承諾會將定金退還,但一直沒退。現在,我想了解一下,憑借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能否要回定金? 安徽皖航律師事務所律師梁勤勤:李女士和開發商之間既然已經簽訂了商品房認購書,也交納了定金,對于認購書里關于房屋的總價款、交付定金以及權利義務都有著相應的約定。兩方都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來履行各自的權利義務。 現在是李女士自身的原因,在簽訂了認購合同后不想繼續履行合同。如果銷售人員口頭承諾退還定金,就需要看李女士是否有相應的證據證明其同意退款。比如雙方溝通的通話錄音、對方書面的一些承諾或者其他證據。如果有,可以說雙方對解除合同達成了一致意見,對方就應當按照當初的承諾退還定金;但是不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開發商已經同意退款,李女士要求退還定金可能會面臨一些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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