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并不存在的“房子”被鄭某許給了4個人,騙得92萬元。8月17日,潁東警方破獲了這起案件,將犯罪嫌疑人鄭某抓獲。 2019年6月至8月間,鄭某(女)以出售自己名下一處房產為由,先后與曹某、段某、唐某、李某簽訂售房合同,騙取4人定金共計92萬元,后被警方網上追逃。警方查明,鄭某名下并無這處房產。 今年8月17日,潁東公安分局潁河東路派出所通過偵查及信息研判,發現鄭某駕車出現在潁東區境內。民警立即對鄭某駕駛的私家車開展軌跡追蹤,發現鄭某的車在潁東區某小區附近失去蹤跡。民警立即對周邊小區進行走訪調查,于當天中午在一小區停車場發現鄭某的車,并順藤摸瓜確定鄭某住處,成功將鄭某抓獲。 目前,犯罪嫌疑人鄭某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移交給潁東公安分局經偵大隊進一步偵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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