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為完善藥品安全責任制度,落實縣級人民政府藥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市政辦近日印發《藥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 根據《辦法》,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考核年度,考核對象為縣(市、區)人民政府(包括阜陽經開區管委會),將通過督查檢查、滿意度測評、年終書面考核等方式進行,主要從藥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和藥品安全狀況兩個方面,對落實藥品安全組織領導、監督管理責任、行業管理責任和能力建設、保障水平等方面進行評議考核。 考核結果分A、B、C三個等次,得分排在前50%(含50%)的為A級,得分排在50%以后的為B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為C級:對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的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未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有效處置,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或者重大損失的;對本行政區域內涉及多環節的區域性藥品安全問題,未及時組織整治,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或者重大損失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或其相關部門隱瞞、謊報、緩報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本行政區域內發生較大及以上級別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或者連續發生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對我市在全省藥品安全工作考核中被評為C級負主要責任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對有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以及實行獎懲的重要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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