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春節,壓歲錢成了孩子們最期待的重頭戲。但孩子收到的壓歲錢到底屬于誰?爸爸媽媽是否有權支配這筆錢呢?今天,咱們就一起來看看。 法律上如何定義壓歲錢? 在我國傳統習俗中,除夕以糖果、財物贈與兒童叫壓歲,如果所贈的禮物是錢財的話,那么就是壓歲錢了。壓歲的原意為壓驚,放鞭炮趕走“年獸”后,大人用糖果、金錢來安慰小孩。 “在法律中,并沒有壓歲錢一說。”安徽藍邦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娟娟告訴記者,長輩給晚輩壓歲錢的行為實質上是贈與行為,長輩給的壓歲錢,晚輩接受,贈與合同即成立。 按照《民法典》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財產的權利一旦轉移,贈與人便不可撤銷。“也就是說小朋友收到的壓歲錢,可以踏踏實實地裝到口袋里,大人一旦給出,就不能再要回。”張娟娟說。 壓歲錢究竟歸誰? 對于孩子們來說,最扎心的事,莫過于到手的壓歲錢還沒有捂熱,就被大人以“小孩子不能拿錢”為由,無條件沒收。對大人們來說,這些壓歲錢,屬于“禮尚往來”,是長輩們通過財產交換得來的,不能被孩子據為己有。到底壓歲錢歸誰所有? 張娟娟解釋,《民法典》規定,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所以,即便壓歲錢在家長處,家長也要妥善保管,不能私自挪用,損害被監護人的財產權益。” 如何引導孩子管理壓歲錢? 作為父母,如果把壓歲錢都給孩子,怕孩子亂花錢,不給吧,又怕孩子不樂意,到底怎么辦才好呢? 張娟娟表示,根據《民法典》規定: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同年齡段的未成年人受到不同限制,只能從事與其年齡相匹配的民事法律行為,否則就不產生法律效力。” 張娟娟建議,家長可以引導孩子將壓歲錢妥善、合理地使用和保管起來。比如,讓孩子用壓歲錢辦理專屬的銀行賬戶,收到的壓歲錢一部分可以用來存起來,積少成多,從小培養孩子的儲蓄觀念;還可以用壓歲錢作為學習的開支,購買課外書或者學習工具,幫助孩子成長,還能鍛煉孩子的自控能力和責任感等。 總之,父母引導和幫助孩子合理地使用壓歲錢,讓孩子真正了解了壓歲錢的意義,不僅可以用壓歲錢培養孩子的愛心,還有利于建立和諧的親子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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