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阜陽交警公布兩起兩輪電動車違法案例,提醒廣大騎行人注意行車安全。 3月7日8時5分,袁某駕駛電動兩輪車,沿潁州區柳林路由西向東逆向行駛至碧桂園黃金時代小區門口時,與張某駕駛的電動兩輪車發生碰撞,造成張某受傷、兩車受損。交警部門認定,當事人袁某駕駛非機動車上路逆向行駛,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承擔全部責任。 3月6日13時26分,霍某駕駛電動兩輪車,沿潁州區林潁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易景國際小區東門路段,與對向行駛的小型轎車碰撞。交警部門認定,當事人霍某駕駛非機動車上路行駛,低頭查看手機時駛入對向車道,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承擔該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阜陽交警提醒,交通法規面前人人平等,電動車違法導致交通事故,同樣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廣大騎行人在騎行時應遵守交通規則,拒絕做“低頭族”,行至路口時一定要注意觀察,遵守交通信號燈,減速慢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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