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誰觸犯了法律的紅線,誰就必然受到法律的嚴懲。我們很欣慰地看到,一些網絡受害者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向網絡語言暴力說“不” ,讓那些實施軟暴力的人受到應有的懲罰。 魯迅先生的筆下有一個群體叫“看客”,到如今的網絡時代,朱大可賦予了他們一個全新的身份——“網絡哄客”。從現實到網絡,從“看客”到“哄客”,稱呼雖不同,但改變不了這類人群的共有特點:視道德和法律為虛無。 或許有人認為,發表一些不當言論最多只是道德問題,對個人來說不會有什么影響。但是時代的進步必然會賦予道德以法律的約束和保障。當一個人的網絡言行突破了底線,法律必然會挺身而出,還公眾一個清朗的網絡環境。 我們生活在一個法治時代,法律是國家賦予每一個公民捍衛合法權利的武器。更重要的是,每個公民也要有法律意識的覺醒,敢于并善于用起這個武器,這樣才能真正推動依法治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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