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執結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申請執行人吳某拿到了被包工頭劉某拖欠的工資款。 劉某承包了安徽某公司的房屋建造工程,吳某受雇在劉某承建的工地上工作。工程結束后,經結算,劉某應支付吳某工資款3.65萬元,但劉某以安徽某公司未支付工程款為由,給吳某出具了欠條一張。吳某多次催要工資款無果,將劉某訴至法院。法院依法判決劉某限期支付工資款,但劉某仍然賴著不肯履行義務,無奈之下,吳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向劉某送達了案件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敦促其盡快履行義務。但劉某東躲西藏、躲避執行,還拒接執行法官電話。 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執行法官依法對劉某采取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發布懸賞公告、凍結其銀行賬戶的懲戒措施。這下子,劉某慌了神,立即聯系執行法官,足額繳納了案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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