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人分手后,因彩禮糾紛鬧了起來。經過潁東區矛盾調處中心調解、潁東法院司法確認,潁東區的焦某、白某妥善解決了矛盾。 焦某、白某本是一對戀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按照當地風俗,焦某向白某支付了15萬元彩禮。在兩人相處過程中,花掉了部分彩禮錢。但好景不長,兩人感情破裂,焦某要求白某返還彩禮,白某認為,兩人雖然沒有結婚登記,但彩禮被兩人共同花掉了,所以拒不同意歸還。兩人為此發生了多次爭吵,鬧到了當地派出所。民警接到該案后,引導兩人到潁東區矛盾調處中心進行調解。 該中心接案后,請潁東法院、潁東司法局、潁東信訪局、潁東公安分局共同商討案件,給出解決意見,由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 近日,經調解,焦某和白某達成調解協議:白某返還焦某彩禮款12萬元。扣除已返還的2萬元,剩余10萬元分期支付。 隨后,焦某與白某向潁東法院申請司法確認調解協議有效。記者昨日了解到,潁東法院作出司法確認裁定后,已向雙方送達司法確認裁定書。 潁東法院法官郝海波介紹,當事人解決矛盾糾紛可以不用到法院起訴,經過矛盾調解中心的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后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通過司法確認,調解結果在法律上具備強制執行力。“這種辦案模式能有效減輕當事人訴累,提高司法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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