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聯合發布了《關于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等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那么,當前阜城電動自行車充電市場現狀如何?新政出臺又將帶來哪些變化?為此,記者進行了實地走訪。 市場化運作 導致收費標準各異 6月24日,記者來到阜城清河東路一個小區的電動自行車車棚,發現里面設置了10個充電口,并配備了一臺智能充電站。每個充電口上都標注了二維碼和數字樁號。市民只需選擇空閑車位,將自帶充電器插入充電口,通過手機掃碼或刷卡支付即可開始充電。 “我一般都是充2元錢。”正在充電的市民李靜靜邊操作手機掃碼邊告訴記者,“1元錢可以充4個小時,2元錢充8個小時。如果充滿了,多余的費用會自動原路退回?!?/div> 記者掃碼后發現,充電頁面詳細列出了各功率充電器對應的計費標準:充電器功率0w至219w,1元可充4小時;功率220w至439w,1元可充2小時;440w到750w,1元可充1.2小時。預付超1元訂單如提前結束,超出部分將根據實際充電剩余時長折算后退還。此外,為保護電池,設備充滿后會自動斷電。 家住城南新區某小區的劉圓圓告訴記者,在她住的小區,兩輪電動車充電8小時需2元,而三輪電動車充電同樣時間費用約3元。 記者走訪阜城多個小區發現,不同公司運營的充電樁收費標準各異,有的1元可充4小時,有的1元可充3小時20分,且不同功率的充電器收費也不同。 充電樁“虛充” 或因滿電自動斷電 “同樣是給電動車充電,用充電樁充滿電只能跑兩天,而用家里插座充滿電,可以跑三到四天。所以感覺充電樁充的是虛電。”走訪中,部分居民向記者反映。 那么,充電樁是否真的存在“虛充”現象呢?6月25日下午,記者聯系到阜城一家充電樁運營公司的負責人。該負責人解釋,充電樁作為具有開關功能的充電設備,其運營公司不會在電壓、功率等方面作出限制。 “一般來說,充電樁的工作模式由用戶選擇的充電時長決定,設備通過控制插座上交流電的通斷,給對應插座上的電動車在指定時間內供電。”該負責人表示,目前大多數充電器采用三段式充電:恒流充電、恒壓充電和浮充充電。浮充階段,充電器變為綠燈后,仍會以小電流方式充電。而在家中充電時,插座不會主動斷電,因此可能給電動車更長的浮充時間,導致感覺在家中充電電量更足。 阜城小區充電樁 幾乎已經實現全覆蓋 記者從市房屋管理局獲悉,阜城小區大多采用市場化運作方式,將老舊小區等小區的充電樁安裝及其車棚建設交由第三方公司建設運營。自今年2月以來,全市新建電動自行車充電樁16262個,其中阜城新建6756個。目前,阜城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樁幾乎已實現全覆蓋。 “電動自行車充電分為兩種情況?!笔蟹课莨芾砭治飿I科相關負責人介紹,“大多數小區在公共位置加裝了充電樁,方便市民充電。充電樁的設置需征得業主同意,并在指定區域安裝。還有一些新建小區在規劃時就考慮了電動車充電問題,在地下車庫預留了電動車停放位置和充電樁。” 價費分離 收費將更加透明 針對目前部分地區充電收費行為不規范、充電費用偏高等問題,《通知》明確,電動自行車戶外充電設施充電費用主要包括充電電費和服務費,充電電費和服務費應分別標示、分別計價。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應按照明碼標價有關規定,在充電場所、手機應用程序、微信公眾號等醒目位置分別標示充電電價、服務費項目與收費標準,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同時,充電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應充分考慮戶外充電設施的公共服務屬性和民生屬性,按照彌補成本、合理收益、誠實信用原則,結合市場供需狀況,合理制定充電服務費標準。 電價政策方面,《通知》提出,居民住宅小區內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電網企業向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向用戶,均應按居民合表用戶電價計收充電電費。居民住宅小區以外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按其所在場所電價政策執行。 記者從國網阜陽供電公司了解到,全市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早在兩年前已經全部執行居民合表用戶電價計收充電電費。 “根據《通知》要求,收費詳情的公示要更加清晰?!睒I內人士表示,也就是說,價費分離,收費將更加透明,市民有了更多知情權。此外,鼓勵市場競爭,也會讓更多企業參與進來,讓市民有更多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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