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潁州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農戶和相關企業的租地糾紛,助力了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 2015年,19戶農戶和阜陽某花木種植企業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約定合作社流轉其土地種植花木果樹。今年,合同到期后,由于租金波動等,雙方未能就續租土地達成一致意見,企業也未能按時支付租金,雙方發生糾紛。 經過多輪協商無果后,日前,19戶農戶訴至法院,要求解除與對方簽訂的《土地流轉合同》,并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租金以及承擔違約責任,將案涉土地恢復原狀。 潁州區人民法院開發區法庭法官受理該案后,多次向村民代表了解情況、訴求,并進行釋法說理,告知依據《民法典》,雙方要遵守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職責。 經過法官耐心調解,近日最終促使雙方達成了一致調解意見: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原告答應續簽合同,雙方重新約定了租金等相關事宜。 “實質性化解矛盾,緊盯群眾司法需求,才能找到‘最優解’,促進營商環境的持續優化。”辦案法官湯輝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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