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電動車撞上違停的大貨車,事故可能就會發生在一瞬間。昨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公布一起典型的交通事故,以此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貨車違停不僅影響道路通行秩序,更可能成為引發交通事故的“禍車”。 案例: 此前,岳某某酒后駕駛電動兩輪車,沿潁州區新安路北側輔道,由東向西行駛至復興大道交叉路口東側路段時,撞上前方同向段某某停放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尾部,事故造成岳某某受傷、車輛損壞。 交通部門認定,岳某某未戴安全頭盔、醉酒后駕駛加裝車篷的電動兩輪車上路行駛;段某某違反規定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通行。雙方的交通違法行為是造成該事故的主要原因,分別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提醒: “貨車體積大、車身長,若在路邊隨意亂停亂放,不僅妨礙道路正常通行,還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極易引發碰撞傷亡事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貨車隨意停放,尤其是在夜晚或陰雨天氣,道路能見度下降,其他的交通參與者無法及時反應,極易引發車輛碰撞。 該負責人提醒,根據相關規定,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同時,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等駕乘人員也需注意,一定要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文明出行,共同營造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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