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絡時代,孩子多了接觸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的機會。殊不知,這也被詐騙分子利用,面向學生群體實施詐騙。近日,臨泉縣一名12歲的孩子就被騙。警方提醒,應引導孩子理性追星、合理使用電子產品。 案例: 近日,12歲的追星族諾諾(化名)使用家長的手機刷某APP上的視頻。突然,她收到一條信息,對方自稱是某明星私人助理,可以幫助大家進粉絲群,群里不僅有明星簽名照送給粉絲,還有其他周邊福利發放。 這讓諾諾興奮不已,便添加了“明星私人助理”的微信。添加好友后,對方以核實粉絲身份為由,要求諾諾打開屏幕共享,同時威脅她不能讓父母知道,否則會泄露明星隱私,涉嫌違法。 諾諾按照對方的要求,使用家長的手機進行了一系列所謂的“身份驗證”操作。最終,手機內的6885元被轉走。家長發現后,立即報警。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提醒: 臨泉縣公安局民警調查發現,諾諾遇到的是典型的“明星好友類”詐騙。詐騙分子發布與明星藝人相關的內容,用“藝人秒刪”“賬號泄露”“領取周邊福利”等吸引“明星”粉絲群體。在受害人添加了明星的QQ、微信等好友后,詐騙分子會冒充明星的經紀人、工作室人員,稱粉絲加明星好友的行為“侵犯隱私”,并利用“告知家長”“報警回執”和“報警視頻”等手段恐嚇,讓其通過視頻電話“配合調查”,一步步引導未成年受害人轉賬。 民警提醒,未成年人社會經驗不足,辨別能力較差,更容易成為詐騙分子的目標,家長應教育引導孩子正確、理性對待明星偶像,切勿輕信網絡平臺陌生人的信息。同時,不要告知孩子銀行卡號和密碼等重要信息,讓其不要添加陌生人微信,更不要向陌生網友轉賬匯款和提供身份證號、銀行卡號、驗證碼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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