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工傷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明年2月起,我市分兩個批次,將工傷保險業務下沉各縣(市)區。縣(市)區市民辦理工傷保險業務不用再到阜陽市民中心,到屬地即可辦理。近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阜陽市稅務局聯合下發《關于工傷保險業務下沉實施方案的通知》,對此予以明確。 以往,各縣(市)區工傷保險業務的辦理,都要到阜陽城南市民中心市工傷保險中心辦理。此次《通知》明確,2022年,各縣(市)區人社局社保經辦部門,或單獨設立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辦理本轄區內的工傷保險業務,市本級負責辦理市直單位、阜合產業園、市經濟開發區以及其它需由市本級經辦的工傷保險業務。 其中,臨泉、界首、阜南作為第一批工傷保險業務下沉縣(市)區,實施時間為2022年2月;潁上、太和、潁州、潁泉、潁東作為第二批工傷保險業務下沉縣(市)區,實施時間為2022年4月。 經辦業務事項包括:工傷職工參保繳費狀態查詢、工傷醫療(康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傷殘輔助器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一至四級傷殘職工傷殘津貼、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勞鑒費等。 通知明確,各縣(市)區工傷職工因工受傷后可在統籌地區內各定點醫療機構治療,因傷情嚴重需要轉診轉院治療的,經各縣(市)區工傷保險經辦部門審核批準,未經批準自行入院或轉院所發生的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各縣(市)區工傷職工需配置輔助器具和康復治療的,按規定程序提出申請,經各縣(市)區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初審,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批準后到協議機構配置或治療;各縣(市)區工傷職工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及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其待遇調整、待遇發放按相關規定由所屬縣(市)區工傷保險經辦部門審核后按月支付;各縣(市)區工傷職工申請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資格認證及定期待遇年審的,由各所屬縣(市)區工傷保險經辦部門負責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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