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首宗附帶“用地清單”的土地順利出讓,通過手續前移,進一步縮短了企業拿地后手續辦理環節,節約了時間和成本。這也標志著我市首例“用地清單制”改革項目交易成功。 不久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印發關于推行“用地清單制”的通知,要求在土地出讓前匯總14個行政審批部門管理要求,匯總形成“用地清單”,在土地供應時一并交付用地單位,作為用地單位開展工程設計及審批部門開展項目審批、技術審查的依據。11月29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發布阜開工[2022]-4號出讓宗地出讓公告后,逐部門征集管理要求,匯總后在網站發布《關于阜開工[2022]-4號出讓宗地的用地清單》。12月7日,該宗地順利成交,成為阜陽市首例“用地清單制”改革項目。 土地附帶“用地清單”出讓,實現了手續前移,減少了用地單位建設前期評估、調查、論證等環節,進一步節約了用地單位時間和成本。“用地清單制”的推行,也為各監管部門開展項目報建或竣工驗收等工作提供了參考,有助于各部門知責、明責、履責。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將持續用好“用地清單制”等系列優化營商環境舉措,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助企減負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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