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潁州區市場監管局聯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召開電動三輪(二輪)車銷售單位集體約談會。會議要求,電動車經營單位要履行進貨檢查驗收、建立進銷貨臺賬等義務,銷售單位不得銷售未經國家工信部許可、無3C認證、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三輪(二輪)車及相關產品,不得從事違規加裝擋雨蓬、解除限速裝置、更換更大功率電機電池等非法改裝行為,不得誤導消費者購買機動車屬性電動車。 會議現場發放了《致電動車經營者和廣大消費者的一封信》及宣傳海報,現場簽訂《電動二輪、三輪車銷售商規范經營承諾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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