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柳某、張某已經把錢還給我了,我來申請解除保全。”臨泉男子趙某撤訴后激動地對法官說。近日,臨泉法院宋集法庭在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中,靈活運用“訴前保全+調解”,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訟前端。 此前,趙某因民間借貸糾紛,向臨泉法院申請訴前保全,請求保全欠債人柳某、張某銀行賬戶存款138600元。所謂訴前保全,是指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損,可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 法院對這起民間借貸糾紛案進行審查后,及時采取保全措施,并對當事雙方進行調解。 在訴前財產保全的威懾下,柳某、張某主動聯系趙某履行還款義務。趙某在確認收到全部款項后,向法院申請撤回起訴并解除保全措施,雙方糾紛得以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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