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正值枇杷成熟的季節。阜城部分路段的綠化帶及小區內,枇杷樹掛滿了金黃的果實,為城市增添了一道亮麗的風景線。這些金燦燦的枇杷雖然誘人,但市園林管理監察支隊提醒市民,景觀樹的果實不宜食用,且擅自采摘枇杷果屬于違法行為。 景觀樹果實不宜食用 5月13日下午,記者走訪了二里井新村,發現小區內種植了多棵枇杷樹,樹上果實累累,呈現誘人的黃色。下午放學期間,幾個孩子拉下樹枝采摘枇杷,但嘗后紛紛表示:“不好吃,酸得很。” 在潁淮大道(西湖大道至淮河路)兩側的景觀帶內,同樣種植了多棵枇杷樹。這些樹上也掛滿了黃色果實,每隔一兩棵樹就懸掛有“噴灑藥物,請勿撿拾!”的警示牌,提醒市民切勿食用。 對于這些果實是否可以食用,記者咨詢了市園林管理監察支隊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介紹,我市在潁淮大道、泉河風景帶等地種植的枇杷樹屬于觀賞樹種,與果園中專供食用的果樹品種不同,果實小且口感不佳。此外,為保障綠化樹木健康生長,園林養護單位會定期噴灑農藥和殺蟲劑,這些果樹上的果實可能存在藥物殘留。而且由于道路旁的景觀樹長期吸收汽車尾氣,果實中的重金屬含量可能超標,因此不建議市民食用。 擅自采摘屬違法行為 去年5月,市園林管理監察支隊執法人員在巡查中發現,有市民在潁淮大道鴻港花苑小區門前使用自制工具采摘枇杷果。執法人員及時制止了該行為,并對采摘者進行了批評教育。 “經過這兩年的宣傳,今年的情況已有所好轉,目前暫未發現有市民采摘路邊枇杷。”市園林管理監察支隊相關人士表示,擅自采摘枇杷果不僅是不文明行為,也是違法行為。根據《阜陽市城市綠化條例》第三十三條第八項之規定“攀折樹枝、采摘花卉、果實,破壞城市綠化及設施的,責令限期改正,同時可處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市園林管理監察支隊呼吁市民共同維護城市環境,保護園林綠化成果,嚴禁采摘景觀樹果實。同時,鼓勵市民積極制止和舉報此類不文明行為,舉報電話:0558-2292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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