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前他是非法收購出售鳥兒的環境破壞者,現在他成為栽種樹木的環境守護人。他的轉變,得益于近日臨泉縣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案件中,首次在判決中適用勞務代償折抵生態損害賠償規定,讓其用以勞代償還清“生態欠賬”,也讓法律溫度可觸可感。 近日,臨泉法院審理一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被告人劉某此前在未依法獲得收購、出售野生動物行政許可的情況下,收購鳥類出售,被公安機關及時查獲。法院經審理,判處劉某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5000元。 因劉某行為破壞了生態環境,公訴機關同時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劉某支付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81660元。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經實地調查,發現劉某家中經濟條件有限,沒有穩定收入來源,民事賠償存在一定困難。考慮到劉某認錯態度較好,主動表示愿意以公益勞動方式對環境進行替代性修復,法院兼顧“恢復性”的司法理念和“以人為本”的司法溫度,同意其通過以勞代償還清“生態欠賬”,即以栽種楸樹、欒樹等落葉喬木340棵的方式折抵賠償金。 “在司法實踐中,生態環境案件的賠償義務人經常面臨賠償能力不足,判決結果難以執行,生態環境修復、補償難以實現的困境,且單純的支付生態損害賠償金對生態的修復效果亦不明顯。”審理該案的法官表示,在這起案件中,被告人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并積極支付行政罰款。考慮到單純的經濟賠償并不能達到最好的生態修復和法治教育成效,故判決其以提供環保公益勞動的方式代償生態損害賠償金。 法官說法 勞務代償,了解一下 勞務代償是什么? 勞務代償是生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中一種替代性修復的責任承擔方式,是指侵權人通過承擔環境公益勞動的方式來替代金錢賠償。勞務代償是踐行恢復性生態環境司法理念的生動體現。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決被告將生態環境修復到損害發生之前的狀態和功能。無法完全修復的,可以判決其支付生態環境修復費用,采取區域環境治理、勞務代償、從事環境宣傳教育等替代性修復方式。 勞務代償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相較于金錢賠償,勞務代償的適用要求更高,在具體案件中應堅持嚴格審查標準。首先,勞務代償的適用前提必須是侵權人具有勞動能力,但家庭經濟條件困難,無法通過金錢賠償的方式來修復被損害的生態環境資源。其次,侵權人同意通過勞務代償的方式承擔生態損害賠償責任。再次,要確定明確的勞務代償履行方案,按照一定的計算標準確定勞務代償的方式、期限等。 如何監督勞務代償履行效果? 法官在判決前確定監督執行的單位,如村委會、環保部門等。同時,要對勞務代償履行過程進行監督和確認,如建立監管群,對侵權人定期考勤、評估等。 “讓生態環境的破壞者變成美好環境的守護人,既解決了執行難的問題,也達到了生態環境功能替代性補償的目的,同時,讓更多人感受到司法溫度。”法官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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