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市司法局獲悉,為進一步規范共享單車管理秩序,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市容環境,我市出臺政府規章《阜陽市共享單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為我市首部共享單車管理專項政府規章,《辦法》的落地實施有效補齊了行業制度短板,標志著我市共享單車管理更為規范化和精細化。 近年來,共享單車在我市大量投放,有效打通了市民短途出行“最后一公里”,但部門管理職責不清、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依然存在,既影響城市顏值,也擾亂交通秩序。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將共享單車管理納入法治軌道,用制度規范行業秩序,切實讓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更安全、更有序。 據了解,《辦法》最大亮點是構建政府監管、企業主責、用戶自律的三方共治格局,清晰界定各方責任,實現全鏈條閉環管理。 政府層面,實行總量控制、動態管理機制,科學測算投放總量,明確投放總量須與城市空間承載能力、停放設施資源、公眾出行需求等相適應,合理劃分停放區域與禁停區域。城管部門將常態化開展運營質量監測考評,監督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除城管、交警、市場監管部門外,發展改革、交通運輸、資規、消防救援等單位也應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參與共享單車管理工作。 企業層面,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要求企業依規投放車輛,為共享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隨車配備安全頭盔,將車輛定位、編碼等信息全部接入市級監管平臺。同時,常態化開展車輛調度清理,保障運維場地消防安全,落實網絡安全防護措施。企業若終止運營,需提前30日公告,足額退還用戶押金,完成車輛登記注銷。 用戶層面,明確騎行停放義務,引導市民遵守交通法規,規范有序停車,自覺愛護公共車輛及設施,杜絕占道停放、損毀車輛等不文明行為。 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的出臺是我市推進城市精細化、法治化治理的重要實踐,將有效破解新業態監管難題,凝聚政企民共治合力,全力營造安全暢通、整潔有序的城市出行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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