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晚11時許,潁東公安分局辛橋派出所接到市民張女士報警,稱其前夫來到她家,砸壞了她家的東西。 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發現一男子渾身酒氣,正在與張某激烈爭吵。民警立即進行制止,隨后將男子傳喚至派出所進行詢問。民警調查得知,張某與男子項某以前是夫妻關系。一年前,兩人因感情不合,經法院判決離婚,其女兒由項某撫養,張某每月固定給女兒生活費。兩人離婚后,項某痛定思痛,對自己以前嗜酒的不良愛好和暴躁脾氣悔恨不已,試圖找機會和張某商議復合。 一個月前,張某因生病沒有按照約定時間給女兒生活費,項某十分生氣和不解。9月18日晚飯后,項某想以索要女兒生活費為由順便商議和張某復合一事,張某聽到項某說話聲音大,還喝酒了,認為項某是故意找茬,隨后發生爭執。在酒精作用下,項某用磚頭砸壞了張某家的玻璃門。 在事實面前,項某對自己涉嫌故意損毀他人財物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并表示懺悔:“我錯了,我再也不干糊涂事了!” 目前,項某已被潁東警方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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