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非法銷售劣質電子煙牟利,坑害消費者。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非法經營案件,被告人徐某某、唐某某、姜某某分別獲刑。 徐某某、唐某某、姜某某是上下級銷售關系。去年,徐某某一直通過微信等網絡平臺向唐某某出售一次性電子煙、煙彈等,貨值的70570元;唐某某將從徐某某處購買的電子煙產品,又通過微信等網絡平臺出售給姜某某,貨值69508.6元;姜某某又將從唐某某處購買的電子煙產品,通過微信等網絡平臺出售給他人,貨值15546.3元。 案發后,公安機關在唐某某家中查獲一次性電子煙6209支、煙彈590盒、煙桿82支。經安徽省煙草質量監督檢測站檢測,被查獲產品均為偽劣電子煙。 近日,界首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審理過程中,被告人徐某某、唐某某、姜某某均自愿認罪認罰并主動退繳違法所得。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人徐某某、唐某某、姜某某均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其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 綜上,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徐某某、唐某某、姜某某犯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4個月、7個月和6個月,并分別處罰金2.5萬元、2萬元和6000元;被告人唐某某、姜某某、徐某某違法所得予以追繳,由扣押機關上繳國庫;扣押的電子煙、煙彈、煙桿等物品予以沒收。 法官說法 電子煙作為新興煙草制品,各種網絡平臺屢見不鮮。《電子煙管理辦法》首次明確銷售電子煙需申領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持證上崗”。在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私自進行售賣系違法犯罪行為。同時,依據相關法律,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產品。本案中的三名被告人未取得許可證,通過互聯網非法銷售電子煙,并通過快遞的方式發貨,經營額達到一定數額,構成非法經營罪。 需要提醒的是,電子煙同樣危害身體健康,對于消費者而言,務必謹慎選擇、理性消費。如需購買,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切勿貪圖便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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