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網上出現“職工醫保費將不再劃入個人賬戶”“2024年開始,全面推行按工齡退休”等言論。10月30日,市人社局專門就這些言論辟謠。 職工醫保費將不再劃入個人賬戶? 市人社局提示,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和《關于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要求,各地醫保部門通過開展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改革,建立健全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切實提高職工醫保參保人門診保障水平。改革后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制度仍然保留,保持3個“不變”:個人賬戶結余的歸屬不變,改革前的歷史結余和改革后新劃入形成的結余仍然歸個人所有,用于個人及家屬的醫療費用等支出,且可以結轉使用和繼承;在職職工個人繳費的比例、流向不變,仍然全額劃入個人賬戶;退休人員不繳費的政策不變,個人賬戶資金仍然由統籌基金劃入。 所以,“職工醫保費將不再劃入個人賬戶”是謠言。 2024年開始,全面推行按工齡退休? 市人社局解釋,在建立養老保險制度前,職工養老實行單位退休制度,由退休前所在單位根據職工連續工齡計算退休費,由單位負責發放。工齡越長,退休費計發比例越高,可以達到本人原工資的90%。 我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自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改革。1991年,《國務院關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建立了個人繳費制度。1995年,《國務院關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號)明確,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成為體現參保人員養老保險權益、計算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重要參數。總的來說,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基數越大,退休后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 所以,“全面推行按工齡退休”的說法是謠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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