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罰7000元,拘留20日 酒駕、醉駕再酒駕,潁泉區一男子五年內被交警查獲三次,且被查地點均在同一個交警中隊轄區。這次,男子因駕駛證吊銷后駕駛機動車、車輛套牌、再次酒駕等多項交通違法行為,被處罰款7000元,行政拘留20日。 1月9日21時許,阜陽市交警支隊二大隊伍明中隊民警,在潁泉區周棚街道一路段開展夜查酒駕行動。民警在對一輛面包車進行檢查時發現,司機有酒駕嫌疑,呼氣式酒精含量檢測結果為77mg/100ml,屬飲酒狀態。 民警進一步核查發現,酒駕司機許某某為潁泉區居民,曾有兩次酒后駕駛被查處的記錄:2019年,因酒駕被查;2022年,因醉駕被追究刑事責任,駕駛證被依法吊銷。 這次,是許某某第三次因為酒后駕駛被查,且駕駛車輛為套牌車。巧合的是,三次都發生在伍明交警中隊轄區。 許某某因同時有多項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被警方依法處理:駕駛證被吊銷后仍駕駛機動車,被處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再次酒駕,被處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懸掛其他車輛號牌,被處罰款4000元,合計罰款7000元,行政拘留20日。 交警提示,酒后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廣大駕駛員應自覺守法,拒絕酒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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