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辦印發了新版《阜陽市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與2020年版相比,新版《阜陽市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對總則、組織指揮體系、監測預警、處置措施和應急保障等9個方面作出了23項修改。 所謂的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是指對社會公眾生命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損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以下事件:①藥品群體不良事件、藥品質量事件;②醫療器械群體不良事件、醫療器械質量事件;③化妝品群體不良反應事件、化妝品質量事件;④疫苗疑似預防接種反應、群體不良事件,經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調查診斷確認或者懷疑與疫苗質量有關,或者日常監督檢查和風險監測中發現的疫苗質量安全信息;⑤其他嚴重影響公眾生命健康的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突發事件和疫苗質量安全事件。 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特別重大事件(Ⅰ級)、重大事件(Ⅱ級)、較大事件(Ⅲ級)和一般事件(Ⅳ級)4個等級。 根據新版應急預案,各級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檢驗檢測機構、核查檢查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含疫苗接種單位)、醫療機構,是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專業技術機構,依照各自職責配合各級藥品監管、衛生健康主管等部門完成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將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監測預警制度。各級藥品監管部門依職責開展藥品質量風險分析和評估,做到早發現、早預警、早報告、早處置。 預警分級按照突發事件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預警從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識,紅色為最高級別。 應急預案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加強安全用藥、用械和用妝宣傳,普及藥品管理等法律法規,定期開展安全用藥科普活動,不斷提高全社會的風險意識和防范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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